下列关于发文字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A.年份、发文顺序号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B.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一行位置,居中排布 C.发文顺序号不加...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关于发文字号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年份、发文顺序号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B.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一行位置,居中排布 C.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 D.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答案 B
解析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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