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可以对有关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的是( )。A.行政复议机关直接负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可以对有关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的是( )。
选项 A.行政复议机关直接负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B.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C.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 D.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4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 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 开除的行政处分。故A项当选。该法第3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 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 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项当选。该法第37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 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 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故C项 当选。该法第36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 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 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故排除D项。因此,本题应选ABC。

相关内容:行政复议法,行为,有关,人员,降级,撤职,行政处分,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5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