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李某、孙某、周某共同创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王某、李某、孙某分别以现金25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200万元)和专利技术(...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王某、李某、孙某、周某共同创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王某、李某、孙某分别以现金25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200万元)和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自己的劳务作价50万出资。公司拟不设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在创立公司过程中,孙某以个人名义租借一间仓库给公司使用,则公司成立后,仓库出租人可以要求()承担该笔租金。 A.公司 B.孙某 C.公司或孙某 D.公司和孙某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中,仓库出租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租金,也可以要求孙某承担租金。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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