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江夏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的使用资格作出规定:“申请人仅限于本市的22个私营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10月,江夏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的使用资格作出规定:“申请人仅限于本市的22个私营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在对所有出租车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江夏市客管处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随后,针对本市出租车营运证期限不统一,出租车私营与个体经营并存的“混乱”现象。江夏市客管处根据市政府指示,出台了《江夏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 定:“本市所有出租车营运证期限统一调整为6年。原来属于个体经营的出租车营运证全部由客管处收回,并全部授予乙出租车公司,原个体经营者可以带车继续挂靠乙出祖车公司经营, 接受乙出租车公司的管理。” 如果个体出租车司机张某对《办法》不服,那么对张某而言最理想的救济方式为()。 A.在客管处收回出租车营运证时要求合理补偿 B.对客管处收回出租车营运证的行为和《办法》一并申请行政复议 C.直接对《办法》申请行政复议 D.直接对《办法》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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