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小学四年级学生,10周岁,经常在其家门口的一家小商店买零食,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商店200元。小商店老板拿着账单要求李某父亲付款,遭到李某父亲拒绝。...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小学四年级学生,10周岁,经常在其家门口的一家小商店买零食,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商店200元。小商店老板拿着账单要求李某父亲付款,遭到李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购买零食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付款 B. 李某购买零食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李某购买零食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D. 李某购买零食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选项
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当中,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相关内容:李某,小学,四年级,学生,10周岁,家门口,家小,商店,零食,部分,时共,欠小,200元,小商,店老板,账单,要求,父亲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12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