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某开私家车送朋友到火车南站,正要离开时,遇到焦急万分的外地人王姓夫妇求助,原来他们误将火车南站当作自己的乘车地点——火车北站,李某急人所难,遂开车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市民李某开私家车送朋友到火车南站,正要离开时,遇到焦急万分的外地人王姓夫妇求助,原来他们误将火车南站当作自己的乘车地点——火车北站,李某急人所难,遂开车将王姓夫妇送至火车北站,王姓夫妇下车时给李某30元钱表示感谢,李某再三推脱未果,只好收下。就在李某准备离开时,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将其拦下,认定李某是开“黑车”从事非法营运,要按有关规定处罚,李某反复解释自己不是“黑车”司机,而是做好事帮忙,30元是王姓夫妇为表示感谢硬塞给的,何况这30元钱还不足以支付车辆过路费和汽油费,更不要说赚钱了。这时眼看现场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执法人员担心事态扩大,于是对他某说:“你是不是做好事助人为乐我们不管,你没有营运许可又收了人家的钱,就是违法行为,按规定就要处罚,否则我们就失职了,你就别让我们为难了!”随即让李某驾车一同去市运管处处理。 有人当场将此事编发了一条微博,立刻引发了网民的垫议。那对王姓夫妇在回家途中获知此事,立刻发微博表示要为李某作证。 1. 请对上述执法人员的言行作出评价。(150-200字,10分) 2. 假如你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上述案例对于你今后做好执法工作有哪些启示?(250-300字,15分)
选项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首先,处罚要以事实为依据。在本案例中,执法人员没有以事实作为依据,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 其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而在本案中,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以处罚为主要目的,完全忽略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违背了立法的宗旨。 最后,公民享有陈述、申辩权。而在本案例中,执法人员不听市民李某的陈述和申辩,执意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处罚,侵犯了李某的陈述、申辩权。 2.【参考答案】 案例中执法人员的做法,给了我一定的启示,假如我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今后的执法工作: (1)坚持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等。这是一名行政执法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的法治观念。 (2)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我将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处理,让行政手段与行政目的相匹配,对于案例中的“非法营运”情况进行酌情处理,同时还要加强此类事件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形象。 (3)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公民之间建立信任与互助的关系,这样有利于法治秩序的建立,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顺利实现,否则将会影响执法者的形象,动摇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

相关内容:市民,李某,私家车,朋友,火车,南站,开时,外地人,王姓,夫妇,求助,地点,北站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199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