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2010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2010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 同年4月,乙、丙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享有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有。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50万元货款。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选项 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货款 B.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D.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丁有权选择向乙或丙履行义务
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了变更登记和公告,因此,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即丁公司为债务人,乙公司为其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第80条第1 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公司分立后,同年4月,乙、丙之间的协议为债权转让合同,由于未通知倩务人丁,该转让合同对丁不发生效力,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选项B正确。

相关内容: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货款,欠款,丁公司,2010年,全体,股东,两个,承受,原甲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54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