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高校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为什么说高校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
选项
答案 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虽然消失,但是二者之间仍然属于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其原因有三:①首先,高等学校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设立的教育机构,高校教师作为实施高等学校教育公务主体,理应适用公法管理。②其次,规范高校人事管理制度、聘任制度及权利的现行法律法规均为公法性质的法规。高等学校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既不是《合同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又不是《劳动合同法所》所规范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③再次,高等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并不完全按照对等原则订立,高等学校处于主导地位,教师被动接受,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聘任合同是行政契约。
解析

相关内容:高校,教师,学校,关系,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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