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大学大三学生。2015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被所在学院学工办的老师指派送一份材料到校行政楼团委学工科。在送完材料后,宋某并没有立即返回向老师报告材...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宋某,某大学大三学生。2015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被所在学院学工办的老师指派送一份材料到校行政楼团委学工科。在送完材料后,宋某并没有立即返回向老师报告材料送交情况,而是窜到行政楼教务处某老师的办公室,乘该老师离开办公室之机,窃得手机一部。结果,被返回办公室的老师发现,将其扭送校保卫处。下午上班时,校领导在得到保卫处关于宋某不仅此次盗窃老师的手机,并且学校行政楼不久前发生的老师们的手机、现金几次被盗,都是其所为的报告后,立即召集学生处、保卫处以及宋某所在学院领导会商如何处理。经讨论后的处理意见是:(1)考虑到盗窃事件对学校声誉和宋某前途的影响,不将宋某送公安机关处理;(2)勒令宋某退学,由其父母将其带回;(3)如果宋某及其父母不同意学校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则对宋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对宋某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由学生处与宋某所在学院领导一起向宋某及其父母口头宣布,并要求宋某及其父母写下书面保证,承诺自愿退学,永不反悔。问题:①根据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符合什么样的要求?②如果要开除宋某,该校谁有权决定?作出开除宋某学籍的决定之前,学校应当怎么做?学校出具的处分决定书在内容上和程序上,有什么规范要求?③认为学校对宋某涉嫌盗窃的处理意见主要有哪些不当?
选项
答案 (1)根据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符合的要求是: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2)如果要开除宋某,该校只有校长会议有权决定。作出开除宋某学籍的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听取宋某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出具的处分决定书在内容上和程序上,其规范要求一是内容上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二是程序上应当将处分决定书送交宋某本人,并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3)学校对宋某涉嫌盗窃的处理意见主要不当之处有:①对宋某涉嫌盗窃依法应当送公安机关处理,而学校决定不送公安机关;②如果宋某涉嫌多次盗窃经查证属实,则应当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宋某相应的纪律处分,勒令宋某退学不是法定的纪律处分;③如果对宋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应当由该校校长会议研究决定,不能通过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决定;④对宋某的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而不应当以口头形式;⑤对宋某的处理决定,应当允许宋某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不能强迫其同意。
解析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69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