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选项
答案
解析 《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相关内容:教师法,规定,教师,教育,教学任务,教学工作,损失,教育行政,行政处分,解聘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27秒, 内存占用1.1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