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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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教师法》第3条规定,如果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所在单位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做出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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