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的某一天,中学生蔡某趁着李老师写板书的间隙,偷偷躲在桌子下抽烟,李老师让蔡某交出来,蔡某坚持自己没抽烟。李老师非常气愤,狠狠地拧蔡某的耳朵,...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1999年5月的某一天,中学生蔡某趁着李老师写板书的间隙,偷偷躲在桌子下抽烟,李老师让蔡某交出来,蔡某坚持自己没抽烟。李老师非常气愤,狠狠地拧蔡某的耳朵,由于用力过猛,把蔡某的耳朵撕烂了一块,当场流血不止。李老师当时吓坏了,赶紧把蔡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赔偿该同学的经济损失。 (1)李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李老师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学校应当给李老师处分。 (2)启示是教师需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相关内容:1999年,中学生,蔡某,李老师,老师,板书,间隙,桌子,地拧,耳朵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47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