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142秒, 内存占用916.25 K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3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
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