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为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思想,下列选项中没有体现这一思想的是()。A.志善而违于法者免 B.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C.首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为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思想,下列选项中没有体现这一思想的是()。
选项 A.志善而违于法者免 B.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C.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D.世人惟不平则鸣
答案 D
解析 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的理论,系统论述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并对国家的司法权进行了定位,即辅助德教的实施并对德教加以保障;另外,司法权本身也必须受道德的制约,行使司法权力者须有良好的道德自律能力,如此才能防止司法权变成一种盲目的非理性力量。董仲舒推崇的司法原则是“原心论罪”,A、B、C项都符合。D项是指世人只有在感到不平的时候才指责,不符合。因此,本题选D项。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192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