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选项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答案 C
解析 根据常识可排除A、D两项。B项无效民事行为是指:(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知,题干所述并不符合无效民事行为。关于C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如下: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题干中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的行为对于李某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且李某实际想购买一枚铂金戒指,但是因为对其不了解而误购了银戒指,因此,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故本题选C。

相关内容:首饰,戒指,铂金,李某,行为,犯罪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曾言题库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0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