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  )公办学校的性质。A.变更 B.调整 C.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D.改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  )公办学校的性质。
选项 A.变更 B.调整 C.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D.改变
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故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故选C。

相关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名义,公办,学校,性质,调整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65秒, 内存占用1.1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