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公民的肖像。本题中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甲女的肖像为自己公司业务作宣传,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A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女委托乙公司拍摄艺术照,并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乙公司。丁男未经乙公司同意,擅自对照片进行篡改歪曲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B项正确。 《民通意见》第16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丁男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的半裸照片上,并将拼凑后的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上,公然丑化了甲女的人格,损害了甲女的名誉权。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甲女的肖像权及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ABCD。

相关内容:甲女,委托,公司,艺术照,网站,多张,照片,众人,嘲讽,宣传,丁男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196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