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 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 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黄某又不在现 场,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张某将黄某轿车拖吊至某偏旁市场保管。2008年10月19日,交警大队 在对黄某作出罚款决定的同时,依照《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3款(“被暂扣车 辆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拖吊费、停车费”)和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的规定,向黄某开 具缴款通知单,要求其到指定银行缴纳车辆“拖吊费”和“停车费"413元,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 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09年3月21日,黄某以该行政收费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为由,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选项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地方政府规章 D.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答案 B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63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 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指的是省、自治 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甲市是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有权 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B项正确。

相关内容:2008年,所在地,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张某,市民,小轿车,违章,东门,南路,道上,记录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0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