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 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9年10月,王旗镇村民王某夫妇未取得准生证生育了第二胎,同年11月,受县计生委 委托,镇政府向王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5000元的决定,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 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王某以收费过高以及不能提供收据为由,拒绝交纳。于是,在没有任何机关 委托的情况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干部强行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以代缴社会抚养 费。王某不允,在双方冲突中王某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打伤。为此,王某花去医疗费500元,误工 3天。王某对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行为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法条链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4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本案中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数处违法,计有()。
选项 A.2处 B.3处 C.4处 D.5处
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中,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未告知 王某他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此为第一处错误。 该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 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 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本案中,执法人员不能提供收据,因此也违反了法律的规 定。此为第二处错误。 在没有任何委托的情况下,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就将王某的农用四轮车拖走代缴社会抚养费,而依照我国 行政法的规定,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仅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此,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此为第三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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