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  )。
选项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窃贼用匕首刺向李某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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