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函〔2013〕1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现通知如下...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函〔2013〕1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现通知如下: 1.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襄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新型工业基地和鄂西北中心城市。《裏阳市城市 总体规划(2011 — 2020年)》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 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3.重视城乡统筹发 展...... 4.合理控制城市规 模...... 5.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裏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 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公文中有4处画直线的地方,关于这些画直线地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应改为“经国务院批准” B. “1. ”必须改为“第一,” C. “《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 2020年)》”应改为“《总体规划》” D. “湖北省”应改为“襄阳市”
选项
答案 B
解析 A项,国务院办公厅只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本身并没有决策权,可见同意《总体规划》的不可能是国务院办公厅,而只能是国务院,故A项说法正确。B项,《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文中结构层次序教依次可以用“一、”“(一)”“1.”“(1)” 标注,可见B项说法错误。C项,在第一条第一次出现《裏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 — 2020 年)》后即已标注“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画线句子处已是第二次出现,应使用言明的简称,故 C项说法正确。D项,城市规划的主体一开始即已言明为襄阳市而非湖北省,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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