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兄弟,母亲丙早年去世,父亲丁将两人抚养长大,甲在外地工作,乙和丁生活在一 起。2008年3月7日病故,留下的财产包括:价值30万元的房产一栋、已到...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是兄弟,母亲丙早年去世,父亲丁将两人抚养长大,甲在外地工作,乙和丁生活在一 起。2008年3月7日病故,留下的财产包括:价值30万元的房产一栋、已到期存款5万元、丁对某公司享有的债权20万元以及价值2万的家具和日用品以及一幅价值5万元的字画,其生前 也没有立下遗嘱,但是曾于2008年1月1日对乙说死后要将字画遗赠给自己的好友戊。丁死 亡后,乙没有通知甲,也没有告诉戊。乙径自将房产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将存款取出也占为己 有。2011年2月8日甲回家探亲时才知道事实,对乙擅自处理遗产的行为不满意,要求重新分 割遗产,但乙提出为给丁治病和办理丧葬事宜花了 3万元,并且甲常年在外,没尽到赡养义务, 所以不应当参加继承。同一天,戊也从甲口中得知字画的事情,但是他没有做出是否接受遗蹭 的意思表示。 关于戊的陈述错误的是()。 A.戊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B.戊因为过了时间不能再接受遗赠的字画 C.2011年4月8日之后戊仍不作出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D.2011年4月8日之后戊仍不作出表示视为接受遗赠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受遗蹭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蹭。戊是2011年2月8日知道受遗蹭的,2个月之内仍不作出表 示视为放弃受遗赠,D选项错误。 戊享有受遗蹭的权利是从知道受遗蹭起箅,虽然2008年1月1日丁就已经告诉了乙,但是戊并不知道。 B项错误。如果戊在两个月内做出表示就可以接受此字画的遗赠。 故本题答案选BD。

相关内容:兄弟,母亲,父亲,长大,外地,工作,丁生,2008年,留下,财产,价值,30万元,房产,一栋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391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