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李某犯罪,王某( )。A: 与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B: 应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C: 是雇主 D: 是间接实行犯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王某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李某犯罪,王某( )。
选项 A: 与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B: 应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C: 是雇主 D: 是间接实行犯
答案 BD
解析 法律规定,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或者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 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 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故选项A错误 ,B正确。 王某只是教唆李某,而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C项错误。 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一种正犯。 是指不亲自实行危害而利用他人之手达成犯罪目的。选项D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BD。

相关内容:王某,能力,精神,病人,李某,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雇主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38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