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甲市第十八中学教师黄某与妻子刘某携小儿子在市某公园游玩时,偶 遇黄某小学时的同学张某(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在逃犯),闲谈几句话,张某向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8月5日,甲市第十八中学教师黄某与妻子刘某携小儿子在市某公园游玩时,偶 遇黄某小学时的同学张某(公安机关通缉的盗窃在逃犯),闲谈几句话,张某向黄某借了 40元 钱,后又匆匆离去。黄某离开公园时,在公园门口被A区公安分局的两名刑警截住,进行盘问 并强行搜身,黄某十分气愤,与公安人员发生争执,后被带往区公安分局。经初步审查后,8月 7日A区公安分局以黄某资助在逃犯人,并有共同盗窃之嫌为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 处以行政拘留10日,拘留期满释放后,黄某不服,以根本不知道张某是在逃犯,也未与张某有 任何来往为理由,向市公安局提出了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在8月28日即作出复议裁决,维 持了 A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裁决。黄某对复议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本案中,黄某应以A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在一审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行政机关对黄某处罚过轻,法院不能对黄某给予行政处罚 C.本案中,黄某不能直接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 D.本案中,黄某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
选项
答案 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 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 义务。”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黄某若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应以A区公安分扃为赔偿义务机关。 在一审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行政机关对黄某处罚过轻,法院不能对黄某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 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題的 规定》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考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 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也就是说,在对行政机关的致害 行为未作出违法确认之前,人民法院不可能对行政赔偿直接作出判决。因此,黄某直接来求人 民法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是不合法的,不会得到支持。蜂A、B、C项说法都正确。

相关内容:2010年,甲市,第十八,黄某,妻子,刘某,小儿子,公园,遇黄,某小,学时,同学,张某,盗窃,在逃犯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错误啦!

错误信息

  • 消息: [程序异常] : MISCONF Redis is configured to save RDB snapshots, but it's currently unable to persist to disk. Commands that may modify the data set are disabled, because this instance is configured to report errors during writes if RDB snapshotting fails (stop-writes-on-bgsave-error option). Please check the Redis logs for details about the RDB error.
  • 文件: /twcms/kongphp/cache/cache_redis.class.php
  • 位置: 第 85 行
    <?php echo 'KongPHP, Road to Ja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