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教育...

我国民办教育法治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宪法首次出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条款。

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办教育专门立法是1997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规定》。

违法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任停止办学,退还...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2/3。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民办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2/3以上的...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以出资、筹设等方式,发起、倡议并具体负责创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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