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在上海,后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现该分公司由于无力支付货款,与该贸易公司...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利华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在上海,后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现该分公司由于无力支付货款,与该贸易公司发生纠纷。以下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买卖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当事人独立承担 B.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利华公司承担 C.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利华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而且无利华公司的授权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此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要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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