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安徽省长丰县某中学七(二)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某和同桌陈某发生 争斗。授课老师杨某没有及时制止,在同学把他们分开之后,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6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安徽省长丰县某中学七(二)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某和同桌陈某发生 争斗。授课老师杨某没有及时制止,在同学把他们分开之后,其中一人吐白沫,被同学送往医院,不治身亡, 死者年龄14岁。教师杨某没有参加救人,继续上课至下课,杨某因此被人冠以“杨不管”的称呼。事情发生 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学校、教师杨某和当事人家长达成了赔偿死亡学生家长20. 5万元的协议,杨某承 担10万元的赔偿。
选项
答案
解析 【案例分析】“杨不管”事件的核心是教师的道德与职责问题。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类灵魂的教育与塑造,而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学生课堂打架,教师有责任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加以制止。然.而事过半年,暴力 事件又一次发生在同一所学校,这不禁让人质疑悲剧事件中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过度强调应试教育,对 教师、学生心理问题的忽视,反映出这所学校教育思想中人本关怀的缺失。在知识学习的同时,只有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通过心灵教育,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改善师生关系,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的校园学习、 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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