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散漫,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散漫,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电话联系,但都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黄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麻烦。于是他三番五次找黄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黄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于是在未告诉家长的情况下辍学回家。此事后来被学校发现,学校责成班主任赵老师迅速到黄某家里动员学生回校上学,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学校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对赵老师的错误做法予以公开批评。 问题:根据学生权利保护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
选项
答案
解析 该案例中赵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学校制止了教师赵某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是及时而正确的。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黄某虽然品德上有缺点,对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了不良影响,但班主任不应该歧视他,而应对黄某进行细致耐心的思想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水平,纠正违纪行为。班主任也可以请学校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黄某以处分,使其正视自己的错误。该案例中,教师赵某逼迫黄某退学,是一种歧视学生的违法行为,没有履行一个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学校的做法是及时而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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