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S公司于2007年3月份从药监部门领取到医疗器械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2007年3月15日-2012年3月14日),随后从工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一) S公司于2007年3月份从药监部门领取到医疗器械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2007年3月15日-2012年3月14日),随后从工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2012年3月14日S公司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出延续申请,但药监部门一直未作出准予延续许可的决定。2012年8月,药监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S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涉嫌违法经营医疗器械,于是对这些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予以登记保存,并当场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经营和罚款10000元的书面出发决定。公司对药监部门的行为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在本案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 ) A、药监部门对于是否准予延续许可一直不表态的行为 B、对医疗器械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决定 C、药监部门对S公司的生存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的行为 D、药监部门责令S公司停止经营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而ABD都属于,C选项检查行为对S公司没有造成实质损害,且是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程序,不具有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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