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原系A市B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B区国家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发现管区内个人 独资私营企业“腾飞”鞋厂长期偷税漏税,其法定代表人刘某对税务执法人员态度蛮横...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丁某原系A市B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B区国家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发现管区内个人 独资私营企业“腾飞”鞋厂长期偷税漏税,其法定代表人刘某对税务执法人员态度蛮横,既不配 合调查,也不承认错误。经查,该企业累计偷税达50余万元人民币。税务执法人员认为刘某 已构成刑事犯罪,准备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得到消息,通过熟人找到丁某, 请求丁某帮忙,承诺如能不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不仅承担丁某女儿出国的费用,而且送丁某人 民币8万元。丁某遂利用副局长身份,决定只对刘某作补交税款的处理,而未将刘某移送司法 机关。 事后,刘某送给丁某现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1万元。此外,丁某在任税务局副局长期间 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局里税收执法中收缴的罚没款6万元据为己有。 根据刑法规定,对丁某收受刘某现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1万元的行为适用的刑罚是()。 A.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B. 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无期徒刑 D.死刑
选项
答案 A
解析 美元1万元相当于人民币近6万多元,因此丁某收受刘某人民币共计超 过10万元,依《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故选A。

相关内容:丁某原,国家,税务局,征税,区内,个人,独资,私营企业,鞋厂,法定代表人,刘某,税务,执法,人员,态度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307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