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选项 A.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 B.以法律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 C.改造乡村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D.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发展
答案 D
解析 1932年处在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时期,为减小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国民政府颁布这一条例。材料只涉及减少农民的负担,不能说明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排除A、B两项;材料没有提到改革的效果,排除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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