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根据定义“种差”可知,回避制度针对的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而C项中住在法院隔壁的同学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相关内容:回避制度,刑事案件,利害,关系,司法,工作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鉴定人,案件,工作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95秒, 内存占用1.1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