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安徽省长丰县某中学七(2)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某和同桌陈某发生争斗。授课老师杨某没有及时制止,在同学把他们分开之后,其中...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6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安徽省长丰县某中学七(2)班地理课上,学生杨某和同桌陈某发生争斗。授课老师杨某没有及时制止,在同学把他们分开之后,其中一人口吐白沫,被同学送往医院不治身亡,死者年龄14岁。教师杨某没有参加救人,继续上课至下课,杨某因此被人冠以“杨不管”的称呼。事情发生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学校、教师杨某和当事人家长达成了赔偿死亡学生家长20. 5万元的协议,杨某承担10万元的赔偿。
选项
答案
解析 “杨不管”事件的核心是教师的道德与职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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