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 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共谋抢劫一杂货店,在去踩点的途中,遇到他们的朋友丁,于是邀丁一起干。丁 拒绝,甲说不干就算了,现在陪我们一起去看看。在察看该路边店时,丁告诫甲、乙、丙:店在路 边,进去时行动要快,路边有公用电话,要防止报警,还随手扯断了电话线,尔后四人离去。当 晚,甲、乙在店外会合,丙未来。甲、乙持匕首闯入商店。店主一家三人正在睡觉(该店在白天 营业.时作店铺,晚上打烊后散卧室),店主被惊醒后拿出床下私藏的猎枪(无持枪许可)朝甲、乙 射击,致甲死亡、乙重伤,同时也使自己的妻子死亡。 如果乙犯罪时17岁,则( )。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对乙不适用死刑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因其 17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B说法正确,A、C项说法错误。《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甩死刑。故D项说法正确。

相关内容:杂货店,途中,朋友,邀丁,一起,路边,店时,丁告诫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10秒, 内存占用1.06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