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 A )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 A )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选项 A.社会实践 B.社会实习 C.服务社会 D.科学研究
答案 A
解析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相关内容:教育法,规定,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生产,劳动,方面,发展,建设者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5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