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青年教师赵某发现其所属教研室主任瞒着她,经所谓的“领导同意”,将她批改的一名学生的《测绘学》科目毕业考试成绩由不及格改为及格,遂向学校举报。学校经研...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高校青年教师赵某发现其所属教研室主任瞒着她,经所谓的“领导同意”,将她批改的一名学生的《测绘学》科目毕业考试成绩由不及格改为及格,遂向学校举报。学校经研究认为,“改成绩是合理的”,理由是“原评分标准过严”。随后年终考核时,这位在学生测评中获得85分的教师,却被学校以“缺乏敬业精神、不适合当教师”为由,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同时学校还决定将其解聘,没有为其安排教学任务,限其3个月内调离学校。随后,学校停发了赵某的工资和奖金。请用所学教育法规知识分析此事。
选项
答案 ①赵某所属教研室主任侵犯了教师的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教师有权独立自主地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做出评定,有权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要求在评定学生学业成绩时弄虚作假的行为。教师对学生品行的评定结论和学业成绩的评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更改。②赵某举报所属教研室主任在所谓的“领导同意”后改动成绩的做法是合法的。教师作为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检举。③学校的做法是对赵某的打击报复。打击报复是指行使一定职权的人员,故意滥用自己的职权对依法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实施报复陷害致使教师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违法行为。该案例中,学校有关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用各种方式侵犯赵某的合法权益。④打击报复教师者应负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相关内容:高校,青年,教师,赵某,所属,室主任,领导同意,批改,名学,测绘学,科目,成绩,学校,举报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70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