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下列情形不属于工伤的是:A.小樊在上班时由于操作不符合规程,手指被机器绞伤 B.小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伤 C.老张...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下列情形不属于工伤的是:
选项 A.小樊在上班时由于操作不符合规程,手指被机器绞伤 B.小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伤 C.老张在上班操作吊车时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 D.老赵中午喝醉酒,下午上班操作机器时不小心将脚压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又根据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另,根据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A项,符合第十四条第三种情形;B项,属于第十四条第六种情形;C项,属于第十五条第一种情形。故排除。D项是老赵醉酒后自己不小心导致的结果,属于第十六条第二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情形,工伤,小樊,操作,规程,手指,机器,绞伤,小王,回家,路上,轿车,老张

猜你喜欢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知识的智慧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cengyan.com

页面耗时0.025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4次

鲁ICP备17016787号-14